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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警示语从2020年1月起标示面积不能小于20%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日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其中,《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指南指出,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从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标签要醒目标注警示语、规范保质期标注方式。

指南中还指出,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此外,《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纳入保健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及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保健功能应当符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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